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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动摄影版权保护环境正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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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骏来源:中国艺术报2020-11-03 08:45:59

            近些年,有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手机、相机,在工作生活中随时拍、到处拍。影像不断地释放其魅力和价值,人们习惯用图片进行叙事和表达,摄影已经成为最具热情度的、全民广泛参与的大众艺术,网友们称之为“全民摄影时代” 。与此同时图片作品侵权案件爆发式增长,大众版权保护意识与产业发展不协调,在国家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谁也做不到对所有作品进行保护。因此将版权保护手段前移,在侵权之前对大众进行版权意识培育就变得非常重要,能提高版权意识,规范摄影作品有序传播,推动摄影版权保护环境正向发展。

            作为一门年轻的艺术,摄影与美术、音乐等传统艺术一样,其作品都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 ,摄影必须要走到“现场” ,好作品的诞生远没有大众想象的那么简单。有的人却对摄影有“偏见” ,认为图片是没有版权的。不许可、不署名、不付酬,还振振有词地说不就是按下快门么,用了你的照片是你的荣幸呀。实际上,图片是著作权人辛勤创作的成果,是有版权的,在国际范围内受到保护,他人使用要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除非是个人用于欣赏、学习、研究等《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对图片是否存在版权模棱两可,对法律心存侥幸,这是理解差异,需要我们持续地做工作,通过舆论宣传和沟通,逐渐培养大家的版权意识。 《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图片作品侵权案件数量占比高达44 %,堪称海量,有人抱怨这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许多作者考虑到沟通成本、司法成本后选择了在无奈中不了了之。

            随着近年来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版权秩序逐渐向好,摄影人对保护版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显示, 2019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2701564件,相对2018年同比增长14.86%。其中摄影作品1015620件,占登记总量的37 . 59 %。侧面反映出摄影人非常期待版权得到尊重和保护,期待大众统一思想,树立版权意识、公共意识,维护艺术的尊严,彰显影像的价值。

            我们知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执法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作品合法使用的前提条件。以《婚姻法》为例,我们来分析下普法的重要意义。大多数人在结婚的时候是不会先学习《婚姻法》的,但每个家庭基本都会按照社会秩序运转,这种相对统一、稳固的意识来源于对公序良俗的认知, “公序良俗”的意思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确立是长久以来法律意识逐步渗透、普及的结果。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地对大众心理和行为产生的客观影响,从而形成社会对文化的共识,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发挥着无形的控制、影响和决定的力量,最终统一成社会法治文明。普法做得好,公众认知与法律意志高度契合,社会法治环境稳定,大众生活和谐。

            《著作权法》相对比较年轻,对我国社会的影响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19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而有关婚姻的法典,早在我国西汉时期就有了《汉婚律》 , 1950年新中国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的成功普及一方面是历时长久,一方面与大众切身利益关联性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我国摄影艺术还是少数人参与实践的艺术,随着数码摄影、手机摄影的进步,我国进入了全民摄影时代。因图片的低传播门槛和图片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社会对版权保护的需求不断增加,普法的目的就是将法律放在侵权行为的前面,主动应对摄影艺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众多版权问题,减少被动执法,实现心中有法,主动守法,依法创作,依法使用。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越发展,对作者及作品的权益保障要求越高。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从立法、执法、行政等多个层面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提供了坚实基础。 《著作权法》的修改及未来颁布实施,也将对摄影版权领域产生巨大影响。

            让专业的法律变成群众愿意看、容易看、看得懂、能认同的思想,引导摄影人轻松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守法。我们可喜地看到,诸如《中国艺术报》 《中国摄影报》 《中国摄影》 《大众摄影》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专业艺术媒体着眼于摄影版权急需解疑释惑的现状,对摄影人关注的法律观点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报道,把著作权宣传进群众心坎里。围绕《著作权法》 《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版权热点事件,不仅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细致的剖析讲解,引导摄影工作者学懂弄通,还将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思维和能力运用到普法宣教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最后又利用研讨会开展深入调研,征集意见、追踪版权热点事件等手段,进行“软性”普法,真正关照到艺术群体。

            对专业领域的法律宣传,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精准划定法律适用对象,结合固定群体的思想特点进行有目的性的研究和针对性的宣传。谁有可能应用版权,就先将版权知识精准宣传给谁,发挥知识产权在该领域的靶向宣传正向效力,实实在在地在核心应用群体中发挥作用。我们看到文艺权益保护工作正在发挥文化联合优势,对司法和行政体系无法组织的艺术群体开展调查研究,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精准宣传,发挥文艺群团优势,加强自律维权意识,在艺术群体中打造公序良俗法制文化,在优化版权法制环境等方面逐渐发挥正面作用。那些掌握了版权知识的文艺骨干、文艺工作者及新文艺群体将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引领力和影响力,带动当地摄影版权创作者和使用者正确使用和保护版权,形成一条隐形的版权保护宣传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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